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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002052)3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从公告来看,*ST同洲或同时触及三条终止上市情形:1、公司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4亿元至1.6亿元,超过1亿元指标金额较少。鉴于财务数据需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存在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风险。
2、截至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可能带来的预计负债计提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期末净资产余额减少,公司存在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
3、公司暂时无法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的审计意见类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
*ST同洲主营业务为广电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年来新拓展了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业务。2018年至2021年,公司已经连亏四年。2021年7月8日,*ST同洲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同洲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三项违法事实。随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此前的判决结果,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法院酌情认定部分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之间存在直接的损失因果关系。在赔付比例上,法院确认*ST同洲应对各原告投资者扣除系统风险后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对此,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顾珅律师表示,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99)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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