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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于8月5日披露,敬请查询2023-09-07 19:06:25 | 编辑:admin | 来源:证券之星

东方电缆(603606)09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资料图】

投资者:贵公司的投资者热线是没人接听吗?根据相关规则,投资者热线应该保持畅通。如果人手不够请增加人手了。几百亿市值的公司,不会连一个接电话的人都招不到吧。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感谢您的反馈,公司的投资者咨询电话0574-86188666工作时间一直有人接听的,如办公室工作人员暂时离开工位,也会转接到相关人员手机。公司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等规定,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投资者:请问公司有无违规减持情况,最近股价这么拉垮公司是否有情况未公开,针对公司股价有无回购计划增强信心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于8月5日披露,敬请查询。股价表现会受宏观环境、行业情况、投资偏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均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手订单按合同要求生产交付中,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司后续如有回购计划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投资者:请问最近日本排放核废水,对公司海上风电业务会不会有影响,是否会造成成本增高。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日本排放核废水影响情况请关注官方相关资料。

投资者:你好!贵公司目前手上订单是否充盈?公司经营是否正常?股价也是衡量公司好坏和行业景气度,还有公司发展前景的一个标准,目前贵公司股价与前期相比基本腰斩,是否行业景气度不行了?公司后期的发展是否遇到瓶颈?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于8月5日披露,敬请查询。股价表现会受宏观环境、行业情况、投资偏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均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手订单按合同要求生产交付中,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行业情况敬请查询定期报告及行业相关资料。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投资者:去年12月股价70左右时,贵公司明阳阳江青州4项目发生重大调整却不发公告,可以理解为有市值管理的担忧。今年5月,宏观环境、海风行业都暂时低迷,贵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却要大笔减持。特别实控人袁女士即使在减持新规后,股价从50多跌破40,仍向市场传达坚决减持的意愿,完全不在意公司的市值损失。请问去年高股价和今年低股价,公司对市值管理的态度是否自相矛盾?原因和意图是什么?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东方电缆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敬请查询。袁黎雨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定增金字火腿项目为个人投资行为。关于“2023年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20-2022年,公司三年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占三年年均净利润58%,不存在违反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后续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的生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投资者:请问董秘,第一,减持股东袁女士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第二,袁女士减持去定增金字火腿,是否存在对公司未来前景存在之意;第三,最近证监会都出台限制减持规定,且很多上司公司已经响应,或终止减持或开始回购提升中小股东信心,现在风口上的减持是否还存在必要性以及是否符合证监会要求的规定。请董秘回复以上三个问题。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东方电缆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敬请查询。袁黎雨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定增金字火腿项目为个人投资行为。关于“2023年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20-2022年,公司三年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占三年年均净利润58%,不存在违反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后续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的生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你好。根据最新规定。分红低于3年净利润的30%,实际控股人不能减持。袁女士的减持计划是否按最新规定。立即中止减持计划?

东方电缆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东方电缆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敬请查询。袁黎雨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定增金字火腿项目为个人投资行为。关于“2023年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20-2022年,公司三年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占三年年均净利润58%,不存在违反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后续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的生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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